据中国经济网了解,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编造虚假事实和信息,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集资后不用于生产经营活动,非法占有和恶意处置被害人款项,集资诈骗数额巨大配资股是什么,其行为已构成集资诈骗罪,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经二审维持原判,日前该案判决已生效。 9月13日下午,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汕尾监管分局、汕尾银行同业公会的指导下,农行汕尾分行联合汕尾市金融消费权益保护联合会共同走进华南师范大学汕尾校区,开展以“金...